]法眼:为“五眼”之一。指彻见一切法之实相,了知俗谛万有之智慧眼。是菩萨为适应机缘,度化众生,故以清净法眼遍观诸法,知一切众生之方便门,故能令众生修行证道。
]佛眼:为“五眼”之一。指诸佛照破诸法实相,而慈心观众生之眼。佛名“觉者”,觉者之眼就叫做佛眼,即能照见诸法实相之眼。诸佛也同时具有肉、天、慧、法四眼的作用,所以无所不见、无事不知不闻,一切皆见。
]若干种心:即指依各种情形对“心”的分类,如真心、妄心、贪心、痴心、嗔心等。心,又作“心法”、“心事”。泛指所有的精神现象,即通常所说的心、意、识。佛教对于心与物之存在,乃主张心与物为相辅相成之关系,不论任何一方皆不能单独存在,所以说色心不二。
佛问:“须菩提,你认为如何?如来是否有肉眼?”
须菩提答:“是的,世尊,如来有肉眼。”
“须菩提,你认为如何?如来是否有天眼?”
“是的,世尊,如来有天眼。”
“须菩提,你认为如何?如来是否有慧眼?”
“是的,世尊,如来有慧眼。”
“须菩提,你认为如何?如来是否有法眼?”
“是的,世尊,如来有法眼。”
“须菩提,你认为如何?如来是否有佛眼?”
“是的,世尊,如来有佛眼。”
佛又问:“须菩提,你认为如何?像恒河中所有的沙粒,佛说这所有的沙是沙吗?”